序号项目一、安全基础管理1要求明确每一处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依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21〕12号)第三条图示说明否决项,未明确扣50分。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由危险化学品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担任。重大危险源的技术负责人,应当由危险化学品企业层面技术、生产、设备等分管负责人或者二级单位(分厂)层面有关负责人担任。重大危险源的操作负责人,应当由重大危险源生产单元、储存单元所在车间、单位的现场直接管理人员担任,例如车间主任。检查方式:查台账、查记录序号项目一、安全基础管理2要求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由危险化学品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担任。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依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21〕12号)第十五条;《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第九条图示说明否决项,发现问题扣50分。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由危险化学品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担任。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分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三种类型,应取得考核合格证书。检查方式:查台账、查记录序号项目一、安全基础管理3要求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督促、检查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工作。依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21〕12号)第四条图示说明发现问题扣20分查看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档案,企业是否编制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制中是否明确了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的7项安全生产职责;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是否有7项职责的履职记录。检查方式:查台账、查记录序号项目一、安全基础管理4要求1.通过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填报重大危险源有关信息。2.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测监控有关数据按要求接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依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21〕12号)第四条图示说明发现问题扣20分查看是否在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填报重大危险源有关信息;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有关数据是否接入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检查方式:查台账、查记录、查预警系统序号项目一、安全基础管理7要求建立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的安全包保履职记录,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对包保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与绩效管理。依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21〕12号)第九条图示说明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对所包保的重大危险源负有下列安全职责:(一)组织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并指定对重大危险源负有安全包保责任的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二)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三)组织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四)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五)督促、检查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工作;(六)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危险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组织通过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填报重大危险源有关信息,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有关数据接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重大危险源的技术负责人,对所包保的重大危险源负有下列安全职责:(一)组织实施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完善控制措施,保证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二)组织定期对安全设施和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有效、可靠运行;(三)对于超过个人和社会可容许风险值限值标准的重大危险源,组织采取相应的降低风险措施,直至风险满足可容许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