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安全成为习惯使现场符合标准第1页共147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培训每日安全生产让安全成为习惯使现场符合标准第2页共147页目录引言事故案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语•一、什么是安全•二、安全工作的实质01引言风险安全定义: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一、什么是安全?GB/T28001→这些你能接受吗?安全都涉及那些方面生产安全空间范围法规标准要求环节细节天上中间地下飞行空气生产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社会安全其他?交通安全管理重点工作依据培训内容管理手段法律法规操作规程规范标准规章制度人物环人机料法环过程控制对管理控制程序、许可进行确认安全涉及的基本方面防火安全其他安全等安全生产责任制结果评价危险固然可怕,但比它更可怕的是人们的麻痹大意。信二是减少、控制和消除风险一是预测、预知和分析危险安全工作需做好两件事二、安全工作的实质是什么?•面对社会的发展,安全的落实•作为企业负责人的您•打算怎么解决?•天津“8.12”事故-瑞海公司等49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天津港一把手被判决玩忽职守罪事故案例02•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65人遇难(其中参与救援处置的公安消防人员110人,事故企业、周边企业员工和周边居民55人)、8人失踪(其中天津港消防人员5人,周边企业员工、天津港消防人员家属3人),798人受伤(伤情重及较重的伤员58人、轻伤员740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68.66亿元。8.12特大事故49人被依法刑事责任追究•2016年11月7日至9日,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系列案件•陆续在天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滨海新区法院等9家基层法院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宣判•49名被告人被判处死缓到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宣判后,各案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瑞海公司董事长于学伟等人以贿赂、欺骗等手段违法取得经营资质和项目建设许可•2013年5月20日至2015年8月12日期间,非法储存氰化钠等毒害性物质共计49332.97吨。•瑞海公司在没有取得合法经营资质情况下,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数额达人民币4780万余元。•由于董事长于学伟等主要负责人在日常经营中违规操作•致使危险品仓库运抵区于2015年8月12日晚发生爆炸•造成重大人员财产损失•该起事故属于特别重大责任事故•瑞海公司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体责任单位。•法院判决认定:•瑞海公司董事长于学伟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经营罪、危险物品肇事罪、行贿罪,予以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法院同时认定:•瑞海公司副董事长董社轩、总经理只峰等5人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经营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到十五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瑞海公司其他7名直接责任人员分别被判处十年到三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法院经审理查明:•中滨安评公司作为中介及技术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进行安全审查、评价和验收,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使得瑞海公司取得危险品经营资质,并在继续经营过程中造成“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的重大人员、财产损失。•法院认定:•中滨安评公司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依法判处罚金二十五万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赵伯扬等11名直接责任人员分别被判处四年到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法院经审理查明:•天津交通、港口、海关、安监、规划、海事等单位的相关工作部门及具体工作人员,未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违法违规进行行政许可和项目审查,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失职渎职和受贿问题,最终导致了“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重大人员及财产损失。•天津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武岱等2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分别被以玩忽职守罪或滥用职权罪判处三年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李志刚等8人同时犯受贿罪,予以数罪并罚。天津港“一把手”被依法判处玩忽职守罪•郑庆跃,男,1962年11月25日出生于天津市,汉族,在职研究生文化,原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住天津市滨海新区。•因涉嫌犯玩忽职守罪于2015年8月2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0日被逮捕。•2016年1月9日因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