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入场安全教育培训目录培训目的及要点一相关术语解释及法规要求二公司生产特点及安全常识三入场安全要求四链接链接链接链接高危作业安全要求五链接应急管理安全知识六链接安全培训测试七链接主要内容培训目的明确承包商安全管理的责任和要求,通过培训,能够让承包商充分了解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注意事项,预防承包商事故的发生,提高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水平,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培训--管理要求1.承包商入厂前,应按照合同要求对参加项目的所有员工进行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的一级安全培训,并向项目组织实施单位提供相关培训和考试记录;2.项目实施单位(用户单位)负责安排具有资格的人员,对承包商进行入厂、施工作业及其它安全要求的二级安全培训,并为承包商提供相应的安全标准和要求,考核合格后,发给“入厂许可证”,并记录归档;3.项目实施单位(用户单位)负责安排具有资格的人员,对承包商进行与项目相关的高危作业的专项三级安全培训,并提供相关的安全标准,考核合格后,发给相关“高危作业资格证”,并记录归档;培训--管理要求4.属地主管在日常安全审核中,发现承包商员工不能满足安全作业要求时,应立即提出并按要求对其进行再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重新认证;5.承包商入员工若离开工作区域6个月以上,试做新员工进行安全三级培训;6.承包商员工在同一工作区域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需做施工作业及高危作业的复习培训;7.项目组织实施单位负责对承包商培训记录的归档管理;8.不能与生产区域完全隔断的改、扩建项目部分,有用户单位承担2、3、4项工作内容,并将培训考核结果反馈给项目组织实施单位。目录培训目的及要点一相关术语解释及法规要求二公司生产特点及安全常识三入场安全要求四链接链接链接链接高危作业安全要求五链接应急管理安全知识六链接安全培训测试七链接主要内容承包商的定义任何为你的组织工作但又不直接受雇于你的组织的人(群体)。泛指非XX总公司所属单位(员工),但为XX总公司工作的其他任何相关单位(员工)。1.工程技术类2.操作运行类3.设备维修类4.运输类5.建筑类6.物资采购类7.技术服务(咨询)类8.其它承包商分类承包商的法律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有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包括:(1)电工作业;(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3)高处作业;(4)制冷与空调作业;(5)煤山作业;(6)金属非金属矿山作业;(7)石油天然气作业;(8)危险化学品作业;(9)爆破作业;(10)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特种作业。《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承包商的法律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七)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八)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承包商的法律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