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预防重大危险源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本制度规定公司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企业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本制度适用于存在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及相应的管理部门。二、规范性引用文件GB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第40号令)《应急管理部关于实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源长责任制的通知》应急2018(89)号《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三、职责与权限(一)公司全面实施重大危险源源长制,总经理是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第一责任人,担任公司重大危险源总源长。(二)安全环保部门负责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监督管理。(三)技术、生产部、维修部部门参与重大危险源、工艺与设备的监督管理。(四)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建档以及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运行控制。(五)人事、安全环保部门负责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岗位人员的培训工作。四、程序要求和说明(一)定义1.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2.关键装置包括: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深冷、临氢、烃氧化等条件下进行工艺操作的生产装置。在生产系统中处于重要地位、生产操作对安全生产影响较大的其他装置和设施。3.重点部位是指:生产、储运、销售和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高度和极度危害的化学介质和放射性物质,以及可能形成火灾、爆炸和化学品中毒的罐区、仓库、装卸站台、油品交接站、洗槽站、加油站等场所。存放精密仪器、贵重机械场所,以及对生产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起关键作用的岗位(包括公用工程系统)。(二)总源长具体职责如下:1.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备案、核销。2.组织完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以及在线监测监控和事故预警系统(包括自动化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安全仪表系统等),定期检测检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投用。3.组织制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4.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配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管理和操作人员,持续开展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使相关人员了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熟悉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5.定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及隐患排查,及时治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运行和隐患治理所必需的安全投入。6.强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及检维修作业安全管控,落实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动火作业升级管理的要求,确保安全风险辨识到位、管控措施有效。7.组织制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三)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辨识、评估、登记1.公司组织人员依据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的规定,对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2、公司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公司可以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评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3、安全评估(1)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客观公正、数据准确、内容完整、结论明确、措施可行。(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对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a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b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c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及重要...